中国法院新闻讯(张永立 吉国民)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即便如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拒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依旧屡有发生。近日,一起赡养案件在河南省范县杨集乡刘楼村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农家小屋里开庭审理。
现年82岁的刘满仓和85岁的王二妮是范县杨集乡刘楼村的一对农民夫妻,他们的5个儿子和1个女儿也已年过半百,且已是儿孙满堂。本应是个幸福之家,可刘满仓由于年轻时孩子多,负担重,积劳成疾,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常年卧床,吃喝靠人喂,拉撒全在床上。妻子王二妮已经偏瘫3年,生活很难自理,吃喝拉撒也要靠别人照顾。
老人刚刚病倒的一年多时间里,5个儿子和1个女儿还常来看望,后来就只有老五刘发旺一心一意地照顾卧病在床的父母,其他兄妹5人,老二刘发财常年在外打工,老三刘发福全家住在山西,1个女儿嫁到外村,也外出打工,不便日夜照顾老人,个别的对老人常年不管不问,甚至连个人影都见不着。老人和小儿子的生活面临很大的困难。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亲生儿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被告每年给付两原告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20000元。
为了感化被告,加上刘满仓卧病在床,王二妮不能行走,5月16日,范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把这起赡养案搬到了刘满仓的病床前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先耐心地听当事人对公婆意见最大的儿媳妇讲了两个多小时的家长里短和自己受的委屈后,但没有直接给她讲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而是给她讲了《王祥卧冰》、《孟宗哭竹》等二十四孝故事。听完后,之前拒绝赡养老人的儿媳妇表示,以后再也不计较老人过错,愿意和其他兄弟、妯娌们共同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决不让老人再伤心。就这样,一起赡养案件通过法官情理交融的调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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